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紅網時刻衡陽7月31日訊(通訊員 饒文星 蔣志成)“肖某好像曾經因為犯了事被公安機關抓獲過……”申請執行人謝某的一句話,讓正苦惱找不到被執行人的石鼓法院執行法官看到了曙光。
2015年6月,被執行人肖某以急需資金周轉為由,向申請執行人謝某借款共計16萬元,以其單獨所有的一處房屋做抵押擔保,并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。但肖某未能按約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,謝某多次催收無果,遂向衡陽市石鼓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后申請強制執行。
這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,執行法官多次進行網絡財產查控、現場調查,均一無所獲,將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、納入失信名單,也無法與其取得聯系。因被執行人下落不明、查封抵押財產暫無法處置,案件執行一度陷入僵局。
即使案件暫告一段落,執行法官也并未放棄,持續跟進對被執行人行蹤線索的查找。2022年3月的一天,謝某打聽到“肖某好像被公安機關抓獲了”這一消息,找到執行法官說明情況,申請恢復執行,于是也就出現了文章開頭那一幕。
有了新線索,執行法官立即向公安機關調取資料,查明被執行人因涉嫌詐騙罪被公安立案偵查,并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,之后又聯系上監獄管理部門,終于查明被執行人被關押在某監獄。事情出現了轉機。執行法官立即與該監獄取得聯系,成功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文書。在執行談話中,執行法官對身陷囹圄的被執行人給予充分尊重和權益保護,多次向被執行人就拍賣中可能出現的情況、以及采取的措施等進行釋理說法。
之后,執行法官依法對被執行人名下房屋進行評估、拍賣,但一拍、二拍、變賣均流拍。執行法官又數次與雙方溝通協調,化解矛盾,最終被執行人、申請執行人均同意按照變賣流拍價格以物抵債,申請執行人自愿放棄不足部分的債權。自此,該案件于近日圓滿執結。
案件執結后,面對申請執行人的感謝,石鼓法院執行法官謙虛地表示:“執行是打通公平正義的‘最后一公里’,自己只是竭盡所能,幫助當事人真金白銀兌現勝訴權益,讓公平正義可感可觸可見,實在微不足道。”

